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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公报  

发布者:刘亚蓓    时间:2010-06-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要求,教育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提高教育系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就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1、为落实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厅于2008年就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2、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制定了《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内容、方式、程序、时限、职责、监督及要求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一致;保障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3、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了有关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拓宽信息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充分发挥教育厅门户网站的作用,及时更新教育政务信息,发布各类教育方面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面向社会的通知公告等。截止20101231日,共发布信息2700多条,页面点击总量为2500多万人次,日均访问量近70000多人次。

2、进一步加强对厅机关办公场所电子大屏的利用工作。利用电子大屏进行各类通知、公告、信息的发布。

3、加强与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教育报》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及时向媒体提供教育新闻素材,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4、充分发挥“教育厅领导信箱”、“在线咨询”栏目的作用,通过上述栏目,收集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上报领导,并联系相关业务处室对反映、咨询有关教育工作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

5、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及时开通教育厅官方政务微博及机关各处室政务微博,加强行政机关与民众的交流互动,在网络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

在政务开工作中,我厅克服种种困难,做了大量艰苦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处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二是部分处室对于信息公开的涉密性把握不准确,存在少报,漏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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