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党〔2017〕21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教育厅党组2017年3月23日会议研究,决定:
金勃然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调研督学,免去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正处级)职务;
汪海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曹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阿力木·阿不力米提同志任政治思想教育处副处长,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石向焘同志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免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闫晓冬同志任教师工作处副调研员,免去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宋晓理同志任机关纪委副处级纪检员;
宋明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伟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刚同志任高校学生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肖志刚同志任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剑同志任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衔友同志任办公室副调研员。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