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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勃然等1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者:乔丽    时间:2017-04-06


新教党〔201721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教育厅党组2017323日会议研究,决定:

金勃然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调研督学,免去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正处级)职务;

汪海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曹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阿力木·阿不力米提同志任政治思想教育处副处长,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石向焘同志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免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闫晓冬同志任教师工作处副调研员,免去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宋晓理同志任机关纪委副处级纪检员;

宋明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伟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刚同志任高校学生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肖志刚同志任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剑同志任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衔友同志任办公室副调研员。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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