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党〔2017〕1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教育厅党组2016年12月30日研究决定:
雷伟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教师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赵化伟同志任教师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高校学生处副处长职务;
马俊萍同志任外事处处长,免去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何庆同志任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治区教育外资项目办公室)主任,免去自治区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戴翔同志任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教师工作处处长职务;
地里夏提·阿不都热合曼同志任自治区电化教育馆(新疆教育电视台、自治区中小学远程教育中心)党总支书记、副馆(台)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职务;
张欣同志任自治区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职务;
阿布都热合曼·色依提同志任组织干部(人事)处副处长,免去思想政治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章立军同志任基础教育处副处长,免去组织干部(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梁德波同志任自治区职教办协调处副处长,免去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库鲁·吐克鲁克同志任高等教育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敏同志任办公室调研员;
覃锋同志任财务处调研员;
迪力夏提·哈力丁同志任老干处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电化教育馆(新疆教育电视台、自治区中小学远程教育中心)党总支书记、副馆(台)长职务;
免去王莉莉同志外事处处长职务;
免去孙红新同志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建荣同志高等教育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