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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伟等1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者:乔丽    时间:2017-01-20


新教党〔20171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教育厅党组20161230日研究决定:

雷伟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教师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赵化伟同志任教师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高校学生处副处长职务;

马俊萍同志任外事处处长,免去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何庆同志任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治区教育外资项目办公室)主任,免去自治区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戴翔同志任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教师工作处处长职务;

地里夏提·阿不都热合曼同志任自治区电化教育馆(新疆教育电视台、自治区中小学远程教育中心)党总支书记、副馆(台)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职务;

张欣同志任自治区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职务;

阿布都热合曼·色依提同志任组织干部(人事)处副处长,免去思想政治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章立军同志任基础教育处副处长,免去组织干部(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梁德波同志任自治区职教办协调处副处长,免去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库鲁·吐克鲁克同志任高等教育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敏同志任办公室调研员;

覃锋同志任财务处调研员;

迪力夏提·哈力丁同志任老干处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电化教育馆(新疆教育电视台、自治区中小学远程教育中心)党总支书记、副馆(台)长职务;

免去王莉莉同志外事处处长职务;

免去孙红新同志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建荣同志高等教育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

                     201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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