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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者:刘亚蓓    时间:2015-02-13


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2014年度工作总结

2014年,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作为新疆教育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牢固树立教育立区、人才强区理念,紧紧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核心问题,以南疆为重点,以民族团结教育、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为突破口,以两支队伍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热点难点,着力提高质量效益,着力维护和谐稳定,切实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全区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主动作为和锐意进取,推进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增强谋划教育事业发展能力。把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重大部署与教育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新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举措,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科学发展。制定并提请自治区体改领导小组印发《自治区省级统筹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落实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继续推进国家和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系统干部法制教育,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教能力。启动《自治区南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条例》立法草案起草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化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试点,完成优质课、优秀教学案例和优秀论文征集。启动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完成高校章程制定试点,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创建工作。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召开自治区第20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对教育系统7000多个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出台教育系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标准,建立3所高校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调研高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督查《自治区高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目标体系》落实情况。加大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党员的发展力度。加强对教育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

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开展对民办职业院校和非学历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批准成立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支持独立学院向重点行业和有条件的地州转移,向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转型,拓展发展空间。

推进教育援疆工作。围绕全国第四次援疆会议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增强受援地区教育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创新教育援疆模式。扩大千校手拉手示范校,探索建好一所学校、代管一所学校、示范一个地区新模式。推动落实中央5号文件援疆资金可用于资助受援地在内地学习的学生把受援地少数民学生就业纳入支援工作内容等特殊政策。实施教育援疆基础建设项目173个,投入资金29.52亿元,援疆省市选派支教教师730名,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受援地教师1.1万名。

二、围绕立德树人和突出实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切实提高学校德育工作实效。制定加强和改进研究生、中职德育思政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意见、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方案,部署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政工作12项改革措施,推进学校德育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竞赛,培训中小学德育教师骨干、班主任2000人。建立高校公共信息平台,启动高校一校一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评选活动,开展高校学生诚信档案建设试点,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团结教育。在秋季开学前后开展为期一周的教育系统去极端化集中教育活动,组建校长宣讲团赴高校开展宣讲,开展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召开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现场会,加强管理,筑牢思想防线。完成中小学《中国新疆》、中职学校《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读本》以及《宗教常识十讲》等教材编写、翻译和使用。开展清缴暴恐音视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极端宗教思想向校园渗透。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启动南疆中小学校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丰富中小学生课余文化生活。落实中小学开足上好体育课时和大课间体育活动,完成13项大中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活动,推进校园足球示范学校建设。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和处置能力。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和经费使用管理,完成56万名中小学生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出台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自2015年起将艺术科目正式列入中考考试科目。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做好中小学劳动实践、勤工俭学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与管理,不断提升校外育人能力。

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常态化管理,强化节假日、重要敏感节点安全稳定工作,广泛开展第1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出台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与区属各高校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长单位作用,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了一批影响校园安全的隐患。举办学校安全管理骨干培训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查,完善事故问责隐患问责责任追究制,建立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制度,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行校(园)方责任险。

三、围绕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

加大督政与督学力度。推进《自治区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工作,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第七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建立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构建起自学前教育到中等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制度。制定自治区创建教育强县(市、区)第一阶段实施规划(20142018年)。加强督导队伍培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基本实现中小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层层开展控辍保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中小学督导评估等专项督导,强化督导效果。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联盟捆绑发展,努力缩小校际差距。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督查,建立年报、月报、周报制度以及约谈等制度。沙湾县、沙依巴克区等15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认定,其中12个县(市、区)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推进解决择校热等问题。

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实施中小学质量提升工程,从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开展百千万教学能手选拔培养、课题研究和南疆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提升项目等入手,规范教学常规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评选首批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20名。积极推进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和校本课程建设项目,稳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切实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课程管理和实验教学。规范高中跨地区招生,开展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出台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推进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共享,实行高中学籍考籍挂钩,有效杜绝了跨区域挂双学籍等问题。

办好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落实学前教育奖补资金1.46亿元,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开展城市学前教育调研,编制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自治区印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切实落实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帮扶捆绑发展的方式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指导特殊教育教学,提高特教教师专业水平。

加强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科书和教辅用书管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出版发行和地方教材的编译、出版工作。共编译出版维、汉、哈、蒙、柯、锡文种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教材和高中必修、选修各文种教材、教辅总品种数3653种,其中新版790种、再版修订2863种,总册数7928万册,切实保证了课前到书 

加大教研指导力度。推进地县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加强课题研究与科研管理,共立项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以校为本小课题669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调研、送教下基层活动及专业指导等教学交流活动。推进基础教育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开展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构建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网络研修平台,充分发挥教研辅助作用,促进中小学教育质量提高。

四、围绕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加快发展以南疆为重点的高中阶段教育。推进自治区示范性职业院校对口帮扶南疆职业教育,启动实施南疆中职专项招生计划试点工作,合理编制分地区初中毕业生分流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鼓励和支持南疆初中毕业生到北疆职业学校就读,全区中职学校招生8.59万人(含兵团,不含技工),南疆四地州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升学率达到84.27%。加强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开展全国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

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开展全区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和纺织服装专业人才培养情况调研,形成《新疆职业教育发展专项报告》,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培养规划(20142020年)(草案)》。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做好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监测和审核,落实16个项目学校建设资金3.93亿元。会商财政部门组织实施2014年度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论证工作,确立重点支持建设30个专业实训基地项目和45所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项目。

推进职业学校内涵发展。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立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的新疆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由新疆工业经济学校牵头的新疆粮油食品职业教育联盟。实施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评审通过并重点支持建设中高职(精品)特色专业24个、精品课程40门、优秀教学团队12个,自治区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18个。完成自治区6所第三批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中期督查。加强职业教育地方特色教材建设,审定出版10本,组织翻译出版11本,新增立项14个。办好新疆特色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978名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培训,207名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其他各类专业技能和教学教法培训。实施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资助58所中职学校聘用特聘兼职教师100名。支持新疆农业大学和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专业建设。继续加大定向中职免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录取226人。完成首批91定向中职免费师范生实践实习和就业安置工作。

指导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公布《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14年)》。加强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管理,组织12所高职院校与16所示范性中职学校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合作办学,新增64个五年制高职专业。完成20132014年度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督查指导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新成立的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完成20%以上企业年度职工教育和培训情况统计工作。开展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培训。组织7个地州开展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遴选和推荐4位社区居民成为全国百名百姓学习之星

五、围绕协同育人和协同创新,推进高校人才培养和科研机制改革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落实深圳投入援建资金10亿元与自治区共建喀什大学,完成筹建喀什大学、克拉玛依理工学院的迎评工作。推进区内外高校对口喀什师范学院工作。推动新师大、新疆艺术学院新校区建设,评审维吾尔医专新校区总体规划。新增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哈密职业技术学院。启动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编制。

加强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落实中央财政资金4.7亿元,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规划、自治区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规划、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计划,支持高校6个基本建设项目及学科专业、实验室和师资队伍建设。启动高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评审。编制高等教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召开预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自治区本科高校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继续深入推进本科高校特别是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改革。指导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大力推进协同育人,积极参与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扩大应用型学科专业比重,积极建设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优化教学成果、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引导教师更加重视教学、更加重视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扩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范围,立项国家、自治区、高校三级训练项目均比上年增长一倍。举办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8项学生学科竞赛。获得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教育部精品课程4门,创新团队1个。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健全高等教育质量监督、评价机制。

推进高校科研改革。加强区级协同创新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推动高校加强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的合作协作,围绕自治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重大理论现实问题开展协同创新研究,提升影响力,增强贡献度。推进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更加注重质量与贡献。改革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方式,下放立项评审权限,加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数量,调整经费拨付方式。2014年区属高校获得各类科研项目达2368项,经费31284万元。发表论文5999篇,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27项。

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学科领军人才培养引进,获批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选聘第二批天山学者”88名。加强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培养,组织24名青年教师参加教育部访问学者计划,开展高校青年教师外语强化训练、新进教师岗前培训,举办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高校外语教学微课大赛等。实施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推进学位管理、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加强学位点建设和学位管理,新增2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7种专业类别(领域)的9个授权点属首次增列。新疆工程学院获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石河子大学汉语言等14个专业获批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全区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分别达到6个、11个、12个,博士、硕士授权专业(点)分别达到25个、11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达到65个。稳步实施第二批重点学科建设,推进民族特色类优势学科发展。启动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改革试点。实施第二批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研究生创新项目152项、研究生科研创新委托项目1项。举办第六届研究生学术论坛。组织硕士论文交叉盲审、博士论文抽检。完成学位考试和学位信息审核。

提升学籍管理水平。高等教育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全程学籍学历动态信息化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做好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我区成为全国学籍注册完成4100%10个省(区、市)之一。普通高校新生注册91736人,五年一贯制预注册5405人。完成7.19万名普通本专科及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注册,为实现高校就业库与学籍库互通奠定基础。

六、围绕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科学有效推进双语教育

巩固学前两年双语教育。落实农村学前教育保障经费8.04亿元,45.57万名各民族学前两年幼儿享受补助。继续实施学前双语教育园舍维修改造项目,启动《自治区20152017年双语幼儿园建设规划》编制初审,督查乌昌项目双语幼儿园工程,调研鄯善县学前双语教育发展状况并形成支持意见。

加强双语教育质量建设。以双语教育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依据双语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围绕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对各地双语教育常规管理、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莎车县、墨玉县双语教育质量建设,促进精细化管理。通过双语教材及课标培训、远程同步直播、远程网络教研和专家下基层指导教学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学校双语教育课堂教学指导力度,全年累计培训教师8100人次。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师说课大赛。继续做好双语教育质量监测,完成小学阶段汉语、数学学科共计4万人次的监测任务。启动双语教育课题研究工作,规范课题管理,促进形成双语教育研究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管理工作。举办自治区第二届大学生双语能力大赛,启动学前双语教育专题宣传片和宣传画册拍摄编辑工作,加大双语教育政策与成就宣传力度。

加强双语教材和资源建设。推进维、哈、柯、锡语文教材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汉语、语文(新疆专用、汉)教材编写,完善教材品种,同步开发教师用书、学生同步练习册以及听力光盘、视频示范课等。加快双语教育资源库及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开发集双语教育资源库、资源管理服务平台、标准化双语交互教学平台、MHK模拟测试平台、应用监管平台以及E学校平台为一体的一库五平台标准化资源及管理体系,开展资源平台应用培训。协调对口援疆省市免费提供中小学双语远程教育资源。

七、围绕稳步扩招和加强管理,做好内地新疆学生管理工作

做好新生招录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实施招生宣传日及内高班、内初班录取开放日等活动。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进一步加强招生报名、政审和体检等环节的审核、监督。内高班和内初班各录取新生10000人,内职班、南疆中职专项计划和对口高中班共录取新生5758人,均创历史最高纪录。在录取新生中,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南疆生源分别占58.9%42%61.2%。目前在内地就读的以少数民族为主的新疆籍在校生达10万人。

加快培养高素质双语人才。内地高校协作计划完成招生6869人,首次由区内院校承担1761名协作计划预科生培养任务。进一步扩大内高班高考招生计划,录取率达到98.22%。继续实施民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语言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推硕士研究生工作,稳步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不懈抓好思政教育。出版《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概论》,填补了内地新疆籍学生思政教育地方教材空白,秋季学期起面向内地新疆学生开设新疆三史课程。坚持开展面向内地学校教师队伍的思政教育专题培训。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在内地300余所高校和内高班、内职班学校开展两次大规模宣讲活动,受教育学生约10万人次。开展暑期万人返乡宣讲活动5万余名内高班、内职班和内初班学生回乡担任宣传员。继续开展优秀内高班学生家长代表赴内地学校考察暨返乡宣讲活动。选派394名管理干部和教师赴内地学校协助做好学生思政教育和管理。完成598批次12万余人次学生暑期运输任务,1.3万名内高班、内职班新生的行前培训任务。积极争取将内职班学生年生均经常性经费从5000元提高到1.2万元。

切实做好就业服务和指导工作。召开全国内职班学生就业工作会议,推进订单培养和校企合作模式,推动国家对内职班就业和顶岗实习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就业服务和跟踪管理,做好首届2400余名内职班毕业生、第73660名内高班大学毕业生返疆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国家制定内地新疆学生就业倾斜政策。

八、围绕双语教师和农村教师,全面推进两支队伍建设

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高级研修、挂职锻炼以及送培下基层等形式,推进中小学书记、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常规化培训,全年共培训各民族各语种中小学书记、校长(园长)1600余人。制定中小学书记、校长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构建以考核推进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选派高校系处级干部、中小学校长以及教育系统管理干部到内地和乌鲁木齐挂职锻炼。

充实优化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政策,继续实施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首次启动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全年共招聘教师10615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改革,新增面向内高班、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通过招生录取、入校调剂等方式完成招生2816名。继续实施自治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1226名城镇教师赴农村学校支教,重点向南疆倾斜。加强大学生实习支教管理和服务,安排1.2万人次大学生赴基层学校实习支教。

多渠道加强教师培训。启动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教师继续教育,规范继续教育教材遴选。开展双语教师培训质量督查。落实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地区级三级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和汉语教师培训计划3072名。推进国培计划项目改革,继续加大维、哈、蒙、锡、柯等母语学科教师培训力度,首次将校园文化建设、书法教育骨干教师、少先大队辅导员、兼职培训者培训、培训部门管理者培训纳入国培计划,试行教师跨年度连续培训,全年落实国培计划经费8300万元,培训教师5万余名。制定区培计划并启动实施,完成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等81.4万名区培计划教师培训工作。指导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校(园)本培训。组织教师专业理论培训考核,合格率达到91.1%

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推进中小学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指导各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制度,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在富蕴县、乌苏市开展试点。提高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0元。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高中高级教师职称岗位比例,并向基层、乡村学校倾斜。启动高校就业指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开展特殊人才直接认定教师系列高级职务初评工作。开展庆祝第30个教师节暨教育系统表彰活动,评选和表彰了优秀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按照教师资格行政审批职责,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1378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33577人。

九、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围绕发挥教育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作用,加强教育外事工作的统筹指导能力。深化教育国际合作,承办中俄哈蒙阿尔泰区域高校校长联合会第四次会议,接待巴基斯坦伊斯兰堡现代语言大学代表团、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和塔吉克斯坦师生来华夏令营代表团。累计派出出国留学和培训人员696人。审核办理各类来华留学生2612人次,接收各类长短期来华留学生达5939人次,聘请外籍教师40人,举办国际会议13个。

加强汉语国际推广。推进孔子学院建设,不断提高我区教育在周边国家影响力。已有4所高校在4个国家开办了7所孔子学院,设有17所孔子课堂、65个汉语教学点,外派汉语教师160人,招收各类学员14075人。新成立孔子学院3所。认真实施汉推中亚基地建设项目,推进丝绸之路学汉语系列教材研发。

加强海外新疆籍留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提出加强海外新疆籍华人华侨新生代和留学生工作的具体措施。争取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实施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2014年共有146名留学生获得资助,其中少数民族留学生占68.5%。审批7家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现场摸排和清理乌鲁木齐36家未取得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十、围绕加大投入和促进公平,增强教育保障基础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2014年全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预计达到566.3亿元,较上年(532亿元)增加34.3亿元、增长6.45%。其中,自治区本级教育经费预计投入175.37亿元,较上年(169.66亿元)增加5.71亿元、增长3.4%。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自治区GDP的比例达到6.7%。落实农村学前两年教育、义务教育经费等各类保障经费52.28亿元,全区高职院校生均拨款、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工作逐步推进。安排高校教育教学资金31.5亿元,落实普通高校生均拨款制度,提升高校综合能力。落实区内初中班、区内高中班生均经费2.43亿元。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和督查,完善监管体系,推进教育财务信息公开,加大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力度。继续做好教育基金会管理工作。

全面做好助学工作。建立并完善了自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涉及20余项资助政策。全年落实各类学校资助资金34.64亿元,资助学生572.9万人次。率先对南疆实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三免一补资助政策,基本实现14年免费教育。不断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启动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督查各地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措施。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主题征文活动,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做好高校日元贷款、世行新疆职业教育贷款项目等管理和实施工作。

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落实教育工程专项资金44.85亿元,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双语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重点教育民生工程,大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制订《自治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年)》,规划资金201.4亿元,启动全面改薄计划,年度落实资金占五年总需求的20.2%。建立教育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扶持南疆教育发展。制定《自治区公共教育资源向南疆、边远农牧区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政策的实施方案》,明确教育投入向南疆等边远贫困地区倾斜,缩小南疆教育差距。自治区薄改规划总资金的56%用于南疆。编制《自治区南疆四地州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标准化建设规划(20142017年)》,落实2亿元启动南疆初中寄宿制学校建设。安排3.14亿元专项用于南疆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协调解决南疆学校保安配备及经费来源,启动南疆配备保安工资补助政策,客观上减轻了教师维稳负担重的问题。

推进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疆基础资源库双语同步资源容量达到3TB。完成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工程实施和验收工作。新疆数字教育频道(IPTV)投入试运行。投入1400万元完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第一期工程建设。推进教育行政四级专网建设,全区85.56%的学校完成专网光缆接入,81.73%的学校完成设备接入。启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合格率达64.3%

做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普通高考招生录取12.86万人,录取率79.07%。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群策群力,严密防范暴恐活动干扰高考,实现自治区提出的确保双重安全的目标。以民汉生源结构调整为重点,科学优化招生计划结构,本科二批次首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首次设立自治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积极协调专项计划院校按照120%投档录取,较好地满足了贫困地区考生需要。稳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以规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管理为重点,全面调整企业定向就业计划管理,完善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政策,调整优化录取批次设置,本科二批次首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重启区内高职高专院校补录工作。严格实行阳光工程,严禁录后退档行为,切实做到零点招。规范报名资格审查,重拳打击投机报考行为,重点对民办中职学校进行专项集中整治。推进高中招生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高中学考、中考、内初班和内高班考试、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等各类考试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能力。开展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督导评估,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实施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精品课程建设,督促各高校成立就业指导与创业教研室,落实就业指导课程不少于38学时。改版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联合开展2014年高校万名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高校教师就业、创业师资培训和校园招聘会,开展富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服务,指导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对困难毕业生群体实行重点帮扶。应届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到88.63%,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为82.69%。做好中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4%。协调安置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1347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新疆籍免费师范生656名就业。

十一、围绕改进作风和优化服务,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坚持用过硬的措施、管用的办法、创新的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处室全力推进,形成了一级带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班子作风建设和领导个人作风建议方面取得新的突破,13项重点整改任务全部推进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扎实开展访惠聚活动。选派48名同志作为首批下派工作组成员入住库车县玉奇吾斯唐乡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厅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和工作要点,建立了委(厅)领导、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同驻村贫困家庭结对子帮扶机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惠民帮扶工作,特别是开展拍摄全家福、组织村民到北疆参观考察等活动,得到了全国教育系统关注,确保了访惠聚活动有序有效进行。

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对教职工不得从事的27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进行界定。出台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针对教育民生工程、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开展20余次专项检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共确定各级廉政风险点117个和防控措施232条。严肃查处一批涉及高考移民、违规招生、违规办学、教育乱收费等热点问题,教育系统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2起,挽回经济损失47.5万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按要求督办教育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有关问题共26个。受理各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271件,办复率100%。结合开展教育系统第16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首次开通高校廉政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廉洁教育类微信200余条。

加强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委(厅)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民族团结教育,学习、宣传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重大决策,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第13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创建,被乌鲁木齐市命名为民族团结模范创建单位。机关干部深入开展双语学习和民汉干部结连心对子活动。在新疆精神颂系列活动和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中,机关干部主动发声亮剑,通过集体声讨、电视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编印文集等强烈批判暴恐分子罪恶行径,表明立场,亮明观点。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培养与培训,多渠道充实、优化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队伍。选拔任用3名副处级干部,安排14名干部轮岗,从基层选调3名干部到机关工作,选派43名干部参加培训、挂职。

推进绩效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编制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善效能考评实施方案和首问责任制、行风评议等制度,建立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机制。聘请37名教育行风监督员。在教育厅官方网站上开设场景式服务大厅公布76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网上一站式限时办理。坚持厅领导定期接访,完善处级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全年共接待来访318批次、759人次,集体访34批、402人次,其中重复访79批次、294人次,收到信件26件,电话访1000多次。特别是妥善做好了高考期间百余名群众的群访事件。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全年共处理厅领导信箱群众来信1443封,发布教育厅政务微博近3660篇。教育厅政务微博新浪@新疆教育厅荣获新疆地区十佳政务微博,粉丝量超过58万。教育厅门户网站继续被评为自治区政府部门A类网站

提高行政综合管理水平。制定《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公文格式标准》,举办自治区教育厅行政重点业务工作培训班和保密专题党课、档案工作会议,编印《公文处理工作文件汇编》,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公文综合管理工作。从严控制发文数量特别是控制了红头文件的发文总量,同时压缩文件的字数、印数,文件数量和印数较去年下降15%。规范公文工作流程,共处理收文2796件,发密码电报28份,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80余万字。继续推进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推进档案数字化管理,基本完成历年档案的整体入库、档案编研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完成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督查督办件28件。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交流机制。承办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5件。编印《新疆教育基本情况》,开展《党委工作纪事》教育内容、《教育年鉴》、《新疆通志?教育志》等编撰工作。机要保密工作、档案和提案工作得到自治区表彰。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厅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特别是加强调研、会议和接待工作统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做好教育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对教育系统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新闻采访审批和协调制度,安排各媒体开展教育专访50余次。在新疆教育电视台编播612新疆教育民生系列访谈专题片,并在新疆教育报同步刊发。中国教育报新疆记者站刊发稿件226篇,其中重要稿件86篇、头版头条 20篇,继续稳居全国记者站第一名。加强和改进教育信息工作,编发新疆教育信息248期、新疆教育专报101期,其中三民工作专题信息49篇。自治区人民政府采用7篇,政府公开采用信息100余篇。教育部采用信息11篇,教育部领导批示1篇。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约稿20余篇,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教育部的表彰。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举办政务公开培训,推进政务公开力度。

规范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内部核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支出审批,降低行政成本。与2013年同期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减少79.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减少26.19%,公务招待经费减少16.67%。加强固定资产清查与管理,认真完成年度政府采购任务。创新服务手段,进一步推进使用公务卡。完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

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扶贫工作。开展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通过验收。举办六期道德讲堂,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及个人创建。委(厅)党组成员结对贫困户开展帮扶。确定和布克赛尔县查干库勒乡拉布荣村为我厅社会管理创新单位,选派1名正处级干部到布克赛尔县挂职副县长,建立农民合作社+基地+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联动工作机制。选派3名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到若羌县瓦石峡镇、鄯善县鲁克沁镇、策勒县固拉哈码乡开展自治区服务群众集中整治工作。选派1名处级干部参加自治区第二批帮扶塔县定居兴牧工作队。分管处室领导被自治区评为扶贫工作先进个人。

做好机关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委(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立反恐应急分队,完善应急预案,抓好针对性教育宣传,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演练。出台《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房屋出租(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房屋出租(售)管理,立规矩,划红线。平安机关(社区、家庭)创建率达94%。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及敏感节点的值班及安全保卫,更新装置办公区和家属院红外高清夜视监控系统,建立办公楼门禁管理系统,扎实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提升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水平。离退休干部和关工委工作进展顺利。

 

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2015年度工作要点

2015年,自治区教育工作将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着眼点,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契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依法治教、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为主线,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动力,切实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努力推进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教育系统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统筹引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1.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全区教育系统掀起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自治区系列决策部署精神的热潮,全面开展集中宣讲、解读以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办人民满意教育研讨活动,将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组织高校开展依法治区、依法治教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专题研究。

2.统筹部署重点工作。召开2015年度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任务。争取自治区政府批准出台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以推进全区教育工作。筹备召开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区教师工作会议、第21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3.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加快地方性教育立法工作,协调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办法》,开展《自治区普及南疆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条例》立法草案调研论证工作。 制订《自治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和教育管办评分离试点工作。完成区属高校章程核准工作,推动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基本实现一校一章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化中小学学科渗透法治教育。完成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培训和青少年法治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4.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对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中期总结,对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进行全面评估。编制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其各类专项规划。推动教育部出台《兵地教育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5.稳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国家、自治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有序扩大试点范围。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推动实施自治区省级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国家部署,研究制定我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和《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出台普通高校招生南疆特殊优惠扶持政策。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

6.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工作,实现年度目标任务。印发《自治区创建教育强县阶段性实施规划》,启动创建教育强县的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建立年检、监测、复查及限期整改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印发《自治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深入推进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制定出台《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加大督促整改落实力度。

7.扶持民办教育发展。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推动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运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有效推进独立学院规范验收,促进独立学院向有条件的地州转移。

8.促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努力搭建与周边国家教育交流与合作的高层次平台,举办中国-中亚国家大学校长论坛或丝路国际教育论坛,并形成机制。拓展实施好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加强对丝绸之路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建设及中亚问题的研究,布局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孔子学院建设,提升数量、质量和特色。加强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鼓励我区高校借力对口支援高校,引进高层次合作办学项目。继续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打造合作品牌项目。

9.积极推进教育援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教育援疆规划,做好项目规划的对接工作。开展千校手拉手示范校等对口帮扶项目,增进援受两地师生交往交流交融。争取增加选派支教教师数量,推广建好一所学校、代管一所学校、示范一个地区的教育援疆新模式。深入实施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积极争取援疆省市组织所属高校支援我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落实各省市援疆资金用于资助受援地新疆籍学生政策。

10.加强教育宣传工作。以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契机,以宣传第一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教育发展成就为重点,开展系列宣传工作,加大重点宣传力度。制定加强和改进高校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区内外主流新闻媒体、理论党刊的沟通与合作,充分运用教育报、教育电视台、教育厅官方网等宣传阵地以及校园网、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全面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立德树人,全面抓好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

11.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巩固教育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落实。全面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立完善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联系高校制度和高校党建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实施《自治区高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目标体系(试行)》督查考核,召开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建立高校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基地,启动高校基层党务工作者分类全员培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书记、校长全员培训和中小学书记示范培训。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健全和落实民主评议党员机制。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建设。

12.持之以恒地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将民族团结教育贯穿渗透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有序推进大中专院校各族学生混合住宿、混班教学。继续加强民族团结系列教材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实践体验和创建活动,有计划地开发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等各类思政教育资源,尤其是少数民族语言的课外读物和音像制品,增强民族团结教育实效。

13.继续深入开展去极端化集中教育。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出台并全面落实《关于构建高等学校抵御宗教渗透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编写正确认识意识形态有关问题教育读本,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和主题宣讲活动,加强文化舆论阵地和课堂教学管理,切实筑牢抵御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坚强防线。在有关学校组织开展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试点工作,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增强学生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

14.深化中小学、中职德育工作。坚持推进德育与智育双赢共进方案,深化认识,拓宽领域。加强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制定政策,编写系列教材和教师用书。加强中小学实践育人和学生自我教育,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启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重点课程建设工程。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和高职院校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15.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印发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强预科思政教育工作,推进制度建设和教材建设。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突出一校一特色,深化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完善高校丝路新语微信平台,充分运用新媒体提升思政教育效果。

16.加强德育和思政骨干队伍建设。实施德育思政工作者骨干培养计划,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中小学德育骨干教师集中轮训。举办面向中职、高校教师和辅导员的教学竞赛、说课大赛和技能大赛,启动高校中青年教师重点扶持计划和科研项目,提高思政队伍综合素质。

17.重视做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教育系统关工委及所属家教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结合中心工作参与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继续抓好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家庭教育等工作,拓展思路、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广大五老所能所长,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形成育人合力。

三、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各类教育内涵发展

18.全面推进中小学质量提升工程。召开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会。组织首批基础教育精品课程基地校(园)评选和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建立网络研修导师制,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扩大网络研修力度和形式。建设区级教学能手工作室,组织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教学能手评选以及各级教学能手培训工作。督导评估地、县教研室建设和基层教研骨干培养。推进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与校本课程建设,加强教材建设和实验教学建设工作,加大质量监测力度,提高教育质量。

19.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出台保障学前教育管理和发展的政策制度性文件,督查各地落实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优化城市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各族幼儿入园需求。推进幼儿园等级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强管理、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20.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年度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的县(市、区)的重点督查,提前开展明后两年的部分重点县(市、区)督查指导,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召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联盟捆绑发展工作,加强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逐步缩小校际差距。

21.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各地普职招生大体相当,以加快发展中职教育为重点,建立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绩效考核机制,引导各地合理确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5年力争实现南疆四地州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升学率88%的目标。出台《自治区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标准》,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高中办学条件。指导各地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强高中学校特色建设。

22.推进新疆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起草《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规划新疆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配合发改委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指导和监测。加快推进国家重点支持的8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步伐,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支持,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切实抓好示范性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等项目的实施和督查验收工作。启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优化专业布局。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继续推进自治区中职教育地方特色教材建设。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工作,加强实习实训指导,做好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启动中职学校教学合格评估工作。

23.着力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能力。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全员育人。引导本科高校大力推进专业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校企合作、科教结合,大力推进协同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继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紧缺人才专业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优化高校布局结构,做好喀什师范学院更名和克拉玛依理工学院设置工作,继续落实好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积极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加快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并扩大到高职高专院校。起草《自治区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推进高校科研体制机制和科技评价改革,引导高校推进协同创新和科研育人。加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研究与宏观指导。指导高校建设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开放课程。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科高校实践育人增强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做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加强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创新就业训练,组织大学生学科竞赛,提升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强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实效。

24.深入推进预科教育教学改革。指导高校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普通高校预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和《关于进一步深化自治区本科高校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做好区内预科教育的同时,承担好内地高校预科学生培养任务,研究制定深化预科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细则及措施办法,使预科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的提升。

25.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筹备召开全区研究生工作会议,出台《自治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制定《十三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划》。全面深化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为引导,创新培养机制,改善培养条件,建立起以培养单位、教育部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层面、健全的质量保障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学位评估工作和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开展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推进案例教学,稳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做好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成第一期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的验收工作,启动第二期建设。

26.切实提高双语教育质量。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切实巩固教育成果。指导和督促各地、各学校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双语教育模式,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双语教育质量。加大农村双语幼儿园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学前双语教育覆盖面和办园质量。强化双语教育常规管理,以强化校长、教师责任为重点,从规范教学行为入手,指导和督促基层学校切实抓好各教学环节的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双语教育教材及教辅资源建设,完善新疆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动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动作用。拓展双语教育研究与质量监测,加强和改进民族汉考工作,举办第四届少儿双语口语大赛。

27.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深入开展大中小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利用区域优势,积极推进校园足球活动。举办体育教师培训和基本功技能大赛,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继续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现全区中小学生体检和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的全覆盖。全面启动自治区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研究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和艺术中考实施方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重视校外教育场所建设和功能拓展,提升校外教育能力水平。

28.加强特殊教育内涵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开展特教师资专业培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捆绑发展以及特教专家送教到校工作,重点加大新建特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举办第二届特教教师基本功技能大赛,整体推进特教工作。

29.重视发展继续教育。支持院校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活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按照国家部署,指导开展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推进和深化自学考试改革,发挥自学考试在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在本科院校中开展自学考试第二学历试点工作。

四、教师为本,全面加强两支队伍建设

30.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制定名校长工作室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指导中小学校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书记、校长考核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加大指导、督查和考核力度。举办中小学校长论坛,交流介绍办学经验,带动校长队伍能力提升。协调组织骨干校长参加国内外培训项目,规范我区中小学校长、书记培训、新任校长上岗培训等,出台我区中小学校长培训实施意见,统一培训证书。安排各级各类教育管理干部挂职、培训,提升管理干部队伍整体水平。

31.积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争取出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适时召开全区教师工作大会,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协调制定《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暂行管理办法》。继续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落实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按照适度、有序的原则逐步下放部分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

32.多渠道充实教师队伍。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启动实施新疆学前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152018年),计划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3500人。加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培养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抓好教师支教和大学生实习支教工作,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支教实效。创新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模式,进一步加大职业院校兼职特聘教师和教师赴企业实践的资助力度,支持职业院校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优化高校教师队伍学缘和学历结构,做好“985”高校定向为我区培养博士后层次后备师资工作。实施好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评选和培养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提升高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33.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继续落实第三期《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培训工作方案》和第二期《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分级培训双语骨干教师和汉语骨干教师,进一步规范管理,重点加强地区级双语教师培训的质量。精心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区培计划,改革教师培训工作,促进培训效果提升。继续实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级、自治区级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及各类培训。研究高校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拓展高校教师培养培训的力度和渠道。

五、夯实基础、促进公平,全面提升教育发展的保障水平

34.加强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积极争取中央相关部委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支持,依法落实全年教育经费投入达到法定要求。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农村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争取自治区支持建立区属高校生均拨款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考核,逐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行阳光财务,接受社会监督。

35.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自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健全制度,及时拨付各类资助资金,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完善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提升办理效率和社会满意度。抓好营养改善计划落实,确保资金和食品安全。多渠道争取外资、港澳台及区内外捐资助学资金,推进实施外资贷款。

36.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好全面改薄工作,重点扶持先期达标县(市)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优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督查工作。有序推进新疆大学等学校新校区建设,提升办学能力。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各类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投资计划,继续做好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资金下达。

37.推进教育信息化。制订《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加快全区三通两平台建设步伐,推动自治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监管运维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建章立制,规范信息化应用工作。改革和完善教育电视台运行机制。在全区启用新疆教育实名制信息系统,启动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第二期工程,完善各类应用系统,统筹推进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信息化,提高教育统计服务科学决策能力。优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建设、电子政务、教育政务微博及微信,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务质量。

38.加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提高内高班办学经费标准,落实内地教师津贴、职称倾斜和定期表彰机制,进一步扩大内初班办学规模,增加内地重点院校面向内高班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并扩大专业覆盖面,建立内职班学生对口升入内地高职院校的培养通道,制定推动内地新疆学生就业的倾斜政策。申请国家部署第七轮协作计划(20162020年),扩大招生规模,优化生源结构,推动预科改革。切实做好内地新疆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思政教育研究,不断创新宣讲、培训等教育形式,有效抵御和防范宗教向内地新疆学生渗透。选拔内地高校新疆籍优秀少数民族毕业生担任专职辅导员,充实管理队伍。争取中央媒体通过制作电影、电视剧和报告文学集,加大对内地新疆学生工作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

39.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加强《新疆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课》教材、精品课程和教师队伍建设,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就业指导工作督导评估力度,加大就业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发挥好校园招聘市场及网络招聘渠道,多渠道多形式拓展就业信息服务,实施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创业培训。指导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

40.扶持南疆地区教育发展。巩固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普及成果,全面做好双语教育幼小衔接和小初衔接工作,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中小学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全覆盖。加强南疆地区中小学的常规管理和教学指导,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南疆四地州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南疆高中阶段教育免费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动员引导。做好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支持南疆地区高校建设。争取国家支持,实施以南疆为主的集中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特殊课时补贴政策,加快周转宿舍建设,增强乡村双语教师岗位吸引力。

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全面提升教育行政治理能力和水平

41.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成果,形成机关作风建设新常态。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有关精神和制度要求,持续深入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整改落实。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考评办法,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继续巩固教育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抓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以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机关团结进取的良好氛围。

42.加强教育系统平安建设。以高质量、高标准启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建立政法、教育、公安、安全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筹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指挥中心,完善高校门禁管理,加强学校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强化校园安保工作,筑牢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基础。充分发挥自治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作用,围绕防范暴力恐怖袭击、校园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校园周边安全等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师生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做好禁毒、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积极推进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

43.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继续加强政治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制定出台教育系统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各地及高校确定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加大教育纠风治乱力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强化监督执纪,整合办案力量,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执纪问责和惩治腐败力度。检查指导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教育系统贯彻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大对作风建设及中央和自治区惠民资金和项目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绩效管理和机关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和效能建设。加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力度,切实做好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抓好教育系统第17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4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学习,多渠道多途径培养锻炼干部。完善干部约谈制度,规范年度考核制度,注重日常考核和关键时刻考核干部。进一步规范人事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人员选聘补充工作。指导协调好委厅第二批访惠聚工作。   

45.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确保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委(厅)重要工作落实到位。大力推进文风转变,提倡发短文、少发文,加强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文秘人员培训或跟班培训,进一步提高文稿和办文质量。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优化综合协调、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年鉴编撰等服务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严格三公标准,降低公用经费总体支出,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预算水平,健全与重点业务工作相适应的经费筹措调配机制,建设勤俭节约、优质高效、和谐团结的文明机关。

46.夯实行政服务保障基础。切实保障机关安全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和应急反应机制,加大厅机关、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力度。组织协调好教育调研,认真做好重大会议、活动的服务和接待工作。做好对口扶贫工作,积极筹集扶贫资金。加强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重视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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