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
跨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
服务事项办事流程 |
考生或家长携带相关材料(所需资料1、2、3)到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考籍科办理。 |
转入考生必须首先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转考学生(跨省)审核表”由接受学校审核签章,交县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机构初审签章,再由地州、市(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复审合格无误后汇报,按统一规定时间,上报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再通过成绩审核后方可办理跨省转考手续。 |
服务事项办理 所需资料 |
1、考生本人所在地州、市、师教育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 2、提供高中学考准考证或学考考籍号 3、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
1、省一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转考证明或成绩证书 2、考生在疆借读学校证明 3、父母在疆常住户口本人户口迁入新疆两年以上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
服务事项办理时限 |
材料齐全,当日办理 |
每年9月和次年3月为办理时间,材料齐全,当日办理 |
责任人及 联系电话 |
努尔扎提、热吾东、左合拉0991-7606071、0991-7606072、0991-7606073 |
努尔扎提、热吾东、左合拉0991-7606071、0991-7606072、0991-7606073 |
监督投诉电话 |
0991-7606128 |
0991-7606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