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计划”毕业生内地就业证明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4-03-05
服务事项名称
服务事项办事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内学办领导批示
3、向内地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复函
服务事项办理
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
2、学生证和身份证
3、内地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学校“三方协议书”
服务事项办理时限
内学办领导批示后立即复函
责任人及
联系电话
舒小君 0991-7753854
监督投诉电话
0991-775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