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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计划”毕业生内地就业证明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4-03-05


服务事项名称

“协作计划”毕业生内地就业证明

服务事项办事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内学办领导批示

3、向内地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复函

 

服务事项办理

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

2、学生证和身份证

3、内地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学校“三方协议书”

服务事项办理时限

内学办领导批示后立即复函

责任人及

联系电话

舒小君 0991-7753854

监督投诉电话

0991-775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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